第七十四章 一个刀尖舔过血的老汉?(1更)(2/2)

【呵,还早呢,这都什么时候了,太阳都晒屁股了。】

嬴政老脸一红。

臭小子,不会说话就不要说,没人把你当哑巴。

看见冯逍锄地锄得满头大汗,嬴舞走过去,心疼地给他擦汗。

“赵老弟,这是你家闺女?”

嬴政点点头,“嗯,怎么样?”

“老弟闺女长得跟仙女似的,老头子以前在邯郸也见过赵王那些妃子,也都是顶漂亮的,但是没有谁能跟老弟闺女比。”

嬴政显然对这句话非常受用,哈哈大笑起来。

“这个小伙子是你女婿?”

老人看着正在锄地的冯逍问。

“快了,快了。”

“那就好,我老头子就爱看他们小年轻终成眷属。”

在他们两人的闲聊中,冯逍终于锄完了那块菜地。

“走吧,老弟,你们快去吃饭吧。老头子我给你们留着饭呢。”

于是,在老人的带领下,三人来到旁边的茅屋中。

掀开锅盖,三碗还有着热气的粟米饭和小碟野菜出现在几人的视线中。

三人各自端起碗粟米饭吃了起来。

虽然只是很普通的山野人家的粗茶淡饭,但由于昨天三人累了一天,提心吊胆地跑了一天,昨夜又匆匆睡下,早就饿得饥肠辘辘了,当下就狼吞虎咽了起来。

也就嬴舞的吃相还好点,嬴政和冯逍俩人跟饿死鬼似的。

“慢点慢点,别噎着,不够还有。”老人在身侧嘱咐他们。

“欸,今天早上太仓促,没来得及给你们几位弄点好吃的,等会儿中午我去二小子家抓只鸡好好款待几位贵客。”

【鸡?!有鸡可吃?】

冯逍立马来了精神。

嬴政却是瞪了他两眼。

山野穷苦人家,养鸡是为了下蛋来吃的,那可真是人家的命根子,自己几个人刚来就要吃人家的鸡,嬴政可真过意不去,于是连忙放下碗筷说道:“老哥,不必如此,这野菜我们吃得也挺香的。你要是去给我们抓鸡,我可就不吃了。”

“这……”老人顿时陷入了为难。

冯逍也明白过来了,自己要吃不是鸡,是人家的命根子。

“没事没事,老伯,这野菜就挺好的。”

嬴舞也随声附和,“是啊老伯,您不用再辛苦一趟了。”

见他们三人坚持,老人只好作罢。

嬴政这时问道:“不过,这二小子是谁啊?老哥的儿子?”

“不是,那是我老兄弟的儿子,在他们这群小兄弟里行二,所以叫二小子。”